Saturday, August 29, 2009

20090829 第二期歷史建築計劃接受申請 活化藍屋 留屋又留人

【本報訊】發展局推出第二期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灣仔藍屋建築群、前粉嶺裁判法院及首個納入計劃的法定古蹟沙田王屋村古屋等五個歷史建築,昨起接受非牟利團體申請。其中藍屋採用嶄新的「留屋又留人」活化方案,營辦團體要改善藍屋衞生設備,多年來「倒夜香」的特色,日後將會絕迹。
記者:黃偉駿、張文傑

其餘兩個歷史建築,包括在第一期計劃時因沒有收到合適方案而回收的舊大埔警署以及九龍城侯王廟石屋。文物保育專員陳積志昨介紹時表示,獲批經營權的團體,毋須承擔翻新費用,全數由政府承擔,並會獲上限 500萬元的資助,補貼非牟利團體首兩年營運可能面對的赤字。

在可供申請的歷史建築中,只有房協旗下的灣仔藍屋仍然有住客,目前大約有十多戶,多數是住了多年的老街坊。陳積志稱,為令藍屋居民社區網絡,在活化後得以保留,發展局採用嶄新的留屋又留人構思,讓現有居民選擇在原址居留,令街坊街里人情味延續下去。房協表示,經初步了解後,暫有
6戶住客要求在藍屋活化後原址居留,其餘願意遷出的住客,將安排遷往其他公屋單位。不過,發展局稱有大約 13戶住客願意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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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屋

舊大埔警署

二級, 1899年落成

總樓面面積 1.4萬平方呎,用地 7萬平方呎

建議用途:度假村、文化藝術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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